江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2017起评职称英语不作要求
2017-01-05 16:54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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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把大部分精力让给科研、论文,对学生的关注度不够;医生为了评职称,白天忙手术晚上忙论文;四五十岁的人,还要背英语单词……这样的现象将得到遏制。2017年1月3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深化全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利用2-3年时间,把全省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全部修订一遍,建立体现行业特色、专业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评价。
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江苏将改变以往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的做法,计划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江苏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对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年龄满50周岁的、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将职称外语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不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事先报经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彻底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今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江苏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层级、不论单位性质,一律不得将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淡化论文要求,实行差别化评价
对于教师来说,《方案》将重点解决师德评价不突出、评价标准难以体现教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特点,注重对教师师德素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综合评价。比如中小学教师,重点评价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
对于医护人员来说,将重点解决医德评价手段单一,评价标准难以体现医、药、护、技不同岗位特点,基层卫生人才职称倾斜力度不够等问题。
比如,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重点考察其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淡化论文要求,引入临床病历、诊治方案等作为评价依据。对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强化创新能力业绩,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此外对于科技人才,不将论文发表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方案》明确,江苏将逐步下放省属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2017年,江苏将下放所有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利用2-3年时间,完成所有高职高专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
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比如,向创新创业能力强、行业人才密集度高、职称工作基础好的苏南五市下放工程系列建设、机械、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正高职称评审权,下放卫生、社区卫生、护理副高职称评审权。在行业优势明显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
对条件成熟的大型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企业单位,政府不再进行资格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编辑:何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