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职称英语考试条件及免考政策
2016-06-22 13:41
来源: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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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政策如何调整?
答:为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根据工作实际,现就我省职称外语(古汉语或医古文)等级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所在单位有岗位要求的,可作为参考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经济专业人员、审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体育教练、翻译专业人员、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图书专业人员、文博专业人员、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人员、文学创作人员、律师人员、公证人员、船舶人员等申报评审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2.中小学教师、艺术专业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含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3.企业单位、县(市、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含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获得国家和省突出贡献奖的专家(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或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员;
4.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采矿、测绘、勘探、血防等专业技术人员;
5.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7.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8.公派援外、援藏、援疆人员在援助工作期间或结束后,可以享受一次免试;
9.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填写《安徽省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报各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批。
三、高等学校教师、党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实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档案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新闻专业人员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仍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高教、科研、卫生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A级证书;其他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B级证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C级证书。
四、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规定的级别内长期有效。
五、凡需委托国家或外省评审的,对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国家或外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外语考试也要根据各系列的不同要求。有的系列要求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有的系列不要求考外语。如:高教、科研、卫生申报评聘高级要考A类;科研、卫生系列在县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或其它系列(不含高教系列)申报评聘高级均考B类;初级晋升中级均考C类。副高晋升正高,在晋升副高时有考外语要求的并且已经按照各系列的要求报考的级别和类别且考试合格的,申报评聘正高时均不要考外语;对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新闻、出版、播音、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工艺美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对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选考外语或医古文。
目前,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分卫生、综合、理工三大类,考生考试报名,应选择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相关的类别。比如:医、药等专业岗位,报考卫生类;工程(工科)、自然科学研究(理科)等专业岗位报考理工类;其他专业岗位可报考综合类(或理工类)。参考文件:《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
(编辑:何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