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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报名通知

2015-07-17 13:55

来源:徐州人事考试网

作者:

  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1)逾期未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报名;

  (2)点击【网上缴费】如不出现支付页面,请关闭浏览器的广告拦截功能,请根据支付平台提示进行支付操作,如遇支付问题请查看网报支付指南;

  (3)支付成功后考生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七、教材与培训

  1.江苏省人事考试英语学习丛书每册定价65元(2011年12月新版)报名期间(节假日除外)考生可直接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办公室A302室(地址:食品城南,市内乘5、64、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购买。

  注:目前我市库存仅有新版英语教材,其他语种教材考生可到书店自行购买。

  2.培训事宜:相关培训事宜由徐州市人才资源开发培训中心负责(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402室),联系电话:0516-85608526.

  八、咨询电话

  1.职称评定等政策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市职称办)

  2.网上报名、支付咨询电话:0516-85608529,80800320,83204796.

  附:

  人社部第12号令部分内容节选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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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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